关于批准《跨域通办事项办理流程规范》团体标准立项的通知
中国城乡发展国际交流协会区域发展质量评价工作委员会、北京国道中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:
贵单位提交的团体标准项目建议书,符合《中国城乡发展国际交流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。经协会秘书处同意,现批准《跨域通办事项办理流程规范》团体标准立项。
中国城乡发展国际交流协会
2026年3月3日